主题: 政务中心的三定方案
内容: 政务中心的三定方案是? 请公开.
来信时间: 2017-10-17
回复时间: 2017-10-19
回复内容: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变化及部分单位机构级别调整的通知》(永发〔2015〕4号)、《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发〔2015〕5号)和《关于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湘编办复字〔2015〕37号)精神,永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并入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正处事业单位,挂永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制定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电子政务等工作。

(三)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发布市政府政务信息,负责市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咨询、受理、协调、督办工作。

(四)对县区(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市直有关部门(含中央、省属有关部门)设立的各专业办事大厅(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和有关电子政务的业务指导。

(五)负责市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及各进驻窗口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网站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

(六)对市直部门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的项目进驻、窗口授权、在线办理等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制定和监督执行窗口服务模式、服务标准、管理规范。

(七)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管理和年度考核,受理、交办、督办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和举报。

(八)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