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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24/2017-00385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17-08-30
名称: 市政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预算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及自评表
文号 :    
市政务中心2016年度财政预算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及自评表
2017-01-05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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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永州市政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提升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操作办法》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对2016年度市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支出预算评价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采取现场收集、汇总、整理、查阅相关资料、核查账簿、实地勘察及民意调查等方法,按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打分,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永州市政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加挂永州市政务公开办牌子),主要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负责“智慧永州”项目办公室工作。中心内设8个科室(含机关党委),下设两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永州市电子政务技术服务中心和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2016年6月,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移交市政务中心管理。中心核定参公编制29名,事业编制10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0人,其中,参公事业编26人(含工勤人员2名),事业编制4人。退休干部5人。聘用人员36人(含12345热线办工作人员)。 

  二、部门资金来源情况

  2016年市政务中心收到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1、市财政拨入工资143.5万元、人员工作经费38.2万元,主要用途: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通信业务;12345热线办办公用品购置等经费开支。

  2、市财政拨入专项资金398.75万元,其中用于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专项经费169.95万元(主要为市政务中心运转及设备运维费 45万元、市政务中心水电及运维费50万元、市政务信息公开专项5万元、市政务中心窗口工作培训专项3万元、市政务中心全程代办工作经费4万元、并联审批和信息公开经费10万元、市政务中心窗口目标管理考核经费 38.4万元、新都宾馆工作人员经费 14.55万元);电子政务专项经费:228.8万元(其中市电子政务外网设备运维费45万元,市政府门户网站工作经费10网上政务服务及培训工作经费5万元,“三证合一”项目运行维护经费5万元,领导决策信息服务经费5万元,电子政务项目协调及统计工作经费3万元,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线路租金86.8万元,永州市云计算中心机房租赁费费69万元)。

  三、部门资金使用情况 

  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总支出明细如下:

  市政务中心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

43.79

津补贴

  统一津补贴

56.12

  女职工卫生费

0.09

  市政务中心奖金

   考核奖金

9.23

  市政务中心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

10.80

  市政务中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临时工工资

9.60

市政务中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6.00

  邮电费

3.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

  差旅费

3.00

  会议费

2.00

  培训费

2.00

  公务接待费

5.00

  工会经费

1.80

  福利费

2.80

  市政务中心运转(含聘请人员工资)及设备维护经费

  办公费

30.95

  印刷费

15.00

  水费

5.00

  电费

26.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

  差旅费

5.00

  维修(护)费

30.00

  公务接待费

3.00

  劳务费

33.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00

  市政务中心电子政务专项经费

  水费

2.00

  电费

5.00

  差旅费

8.00

  维修(护)费

26.00

  租赁费

154.80

  会议费

6.00

  公务接待费

5.00

  专用材料费

15.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00

  四、部门对整体支出的管理情况

  (一)建章建制,制度建立完善。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该办先后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市政务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政务中心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建立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开展公用经费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领导重视,员工参与,制度建立完善。

  (二)制度执行比较到位,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度加强了财务管理,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三公”经费实现了有效压减。

  2016年度的“三公”经费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8.83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2万元,2016年“三公”实际支出13.45万元,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13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相比减少4.55万元。

  (三)财务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仍有少许违规现象。

  主要表现为帐务处理不规范。如部分记帐凭证没有填写附件张数;格式没有统一等。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务中心以全面深化改革和简政放权为抓手,以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不断改革创新,取得一定成效。市政务中心(分中心)共办理各类40多万件,即办率近90%;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超过30万条,其中涉及财政、审批、收费价格、人事等重点信息数万条;智慧城市建设与应用有序推进,六大政务基础数据库和智慧永州电子政务云平台全面建成,华为云计算中心运行顺畅,综合治理、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等综合应用初见成效。

  1.突出重点公开,抓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继续夯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中心第一公开平台的基础作用,探索“互联网+政务公开”新方式、新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一是推进重点公开,带动部门信息公开。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各地各部门在市政府网站、市财政局网站统一公布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二是运用“互联网+”手段,拓展公开渠道。紧紧盯着“互联网+”时代下的亮点,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借助微信、微博、互联网、新闻发布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引导社会正舆论,传播社会正能量。三是健全制度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先后印发了《永州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永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永州市乡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四是围绕社会关切的热点,做好政策解读和依申请公开。在市政府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从中央、省市多层面多角度加强政策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同时,出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全年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6万余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6000余条。市政务中心(分中心)开展咨询服务近40万人次。市政府网站共完成民意征集15次,网上调查6次,开设专题16个,完成12期在线访谈节目制作,市政务中心公共微信公众号,共推出信息177期,发布信息近710余条。

  2突出项目建设与应用,抓电子政务纵深发展。围绕集约融合共享开放,突出项目建设和应用并重,以资源整合为手段,推进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以项目建设及应用为支撑,夯实电子政务基础。一是全面构建完成市云计算中心和政务数据中心。政务数据中心共采集实有人口64.3万条、实有房屋超过30万条。二是完成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截止目前,市社会治理综合应用平台覆盖三区指挥中心及181个职能部门、39个社区、3个试点乡镇,及540个网格,系统平台共接报事件超过10万件。三是完成公共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实现社区“一口受理”。目前,中心城区下放社区的69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系统平台上线运行。四是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完成“负面清单”审核,共清理出35个市直单位报送的公共服务事项共计330项。经过审核认定,拟纳入市直单位下放公共服务事项“负面清单”280项,涉及市直相关单位30个。五是加大县区综合信息平台开发对接力度。六是推进智慧永州综合应用二期项目建设。

  (2)以网站监测为核心,强化网站建设与管理。一是强化工作责任。提请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政府网站工作责任书,强化指导和监管,确保辖区内政府网站不被国办政府网站普查通报。二是加大建设力度。开展市直部门网站整合,推进市政府网站群建设;围绕国务院网站普查监测工作,建立中心干部分片包干辖区内政府网站整改。三是强化内容保障。成立市政府网站机构,聘请1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图解方式及时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四是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了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政策解读和网上办事三大服务功能建设。五是完善网站安全建设。配合天融信公司对网站防火墙进行安全巡测。六是完成信用永州网站建设。七是强化网站整改。下发网站整改通知书40份,电话指导4000余人次,利用微信、QQ及点对点指导1500余人次。整合并永久关停整合政府网站96家,暂时关停网站43家。对双牌、道县、江华、祁阳和东安进行了现场整改督查。

  (3)以项目审查为着力点,强化电子政务项目和网络建设与管理。一是加强电子政务项目管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的要求,加强对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集约化建设审核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查电子政务工程项目16个,均对项目的需求分析、技术可行性、资源整合以及华为云应用可行性等问题进行审核把关,避免了重复建设,为财政节约资金数千万元。二是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纵向上联省、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下联11个区县和2个管理区(经开区、回龙圩),横向已覆盖到市直135个部门,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全覆盖。

  (4)以资源整合为抓手,推进12345服务平台资源融合发展。平台建设方面,已完成了110非警务信息、12345、12328、12319与智慧永州网格化联动处置平台整合。系统目前覆盖市直67个职能部门、三区指挥中心与三区123个职能部门、39个社区、7个试点乡镇,及553个网格。

  3突出提速增效,推进政务服务持续发展。

  (1)抓简政放权,不断强化政务服务功能。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按照“审批提速、服务提质”的工作目标,一是优化办事流程。经过全面清理,市政务中心共计进驻44个单位、178项政务服务事项(含433个子项目),简化审批环节近63个,消减申报资料近400项,压缩承诺时限8000个工作日,清理关联中介服务74项,涉及21个单位41个项目77个子项目。二是创新审批方式。围绕项目审批、企业设立和不动产登记这三条主线,整合窗口资源,全面开展工程项目审批、企业设立和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和并联审批。三是推进办事公开。组织协调进驻窗口单位开展“六个一”办事公开。目前,市政务中心共制作窗口公示牌31块、窗口权力清单1块、窗口办事指南数万份,尽可能解决群众办事疑惑,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四是推行便民服务。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围绕群众需求,继续完善了审批服务一次性告知、咨询导引、首问负责制等刚性服务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尽可能做到不让群众跑“回头路”。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下放社区“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负面清单”外事项全面下沉社区,打通服务群众“最近一公里”,通过审核,市直部门纳入“负面清单”280项,涉及单位30个。五是完善投诉处理。进一步完善窗口投诉处理机制,强化投诉处置及时回访,及时解决办事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年共收到群众咨询投诉近百起,均得到及时处理,群众满意度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85(详见附表1),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落实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按月对帐,固定资产按时盘点,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和保证资产安全。 

  (三)加强队伍建设。

  电子政务技术人才有些缺乏,需加强人才聘请和培训力度。随着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专业人才的短缺将越来越阻碍电子政务工作的开展。加快人才的引进,增加队伍实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新媒体进步创新宣传途径,进一步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民。

  附件: 2016年永州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

2016年永州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

备注

得分

投    入

  目标设定(8分)

  绩效目标设定(8分)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发展总的规划计4分;与部门“三定方案”和中远期发展相符计4分。

  1. 按要求进行了绩效目标编制;

  2. 按“三定”方案确定职责;

  3. 制定了部门中远期发展规划。

7

预算配置(12分)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3分)

  以100%为标准。

  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计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财政预算 39人,实际在职30人,在职控制率= 30/39 *100%= 77%

3

  “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6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6分,扣完为止。

4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3分;                           60%(含)-70%,计2分;                            低于60%不得分。

5

过    程

预算执行(20分)

  预算调整率(5分)

  预算调整率=0,计5分;                       0-10%(含),计4分;                          10-20%(含),计3分;                                     20-30%(含),计2分;                             大于30%不得分。

  预算调整率为=调整数/2015年预算执行数*100%=  0  %

5

  支出进度(4分)

  每年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9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分,扣完为止。

4

  资金结余(5分)

  无结余,5分;              

  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4分;                       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4

  “三公经费”控制率(6分)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

过      程

  预算管理(21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6分)

  1、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2、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3、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4

  资金使用合规性(10分)

  1、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4、支出按照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                      5、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6、按《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 

  7、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范收费的。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7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5分)

  1、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2、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                            5、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4

资产管理(1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1、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1分;

  2、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3、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2

  资产管理安全性(5分)

  1、资产保存完整和资产信息系统建立、运用;

  2、资产配置合理;         

  3、资产处置规范;

  4、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5、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固定资产利用率(2分)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1

产   出

职责履行(12分)

  工作实际完成率(6分)

  根据评价部门制定的计划工作任务及内容考核实际完成情况及质量。该项得分=(实际完成情况/计划工作内容)*6

5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6分)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效  果

履职效益(17分)

  经济效益(4分)

  此条单位若没产生“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社会效益从以下5个方面评价:1.在中央、省、政府考核中评为良以上;2.在部门考核中被评良以上;3.在市政府绩效评估中考核为优秀的;4.全年无违反党的“八项规定”的;5.无违反财政法规等行为的;

4

  社会效益(4分)

4

  生态效益(4分)

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90%(含)以上计5分;80%(含)-90%,计3分;70%(含)-80%,计1分;低于70%计0分。

4

合计

100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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