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24/2018-0069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为加快建设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强化执行、真抓实干,真正让群众办事“一次就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决胜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进简政放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1.完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采集体系。制定全市政务信息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数据采集标准、流程和方法,建立数据采集、更新机制和数据库备案、运行、更新、注销管理制度。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施协议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共享内容、更新频率、共享形式,并及时更新数据,建立“目录清晰、标准统一、一数一源、动态更新”的信息资源架构和数据采集体系。
2.加快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入库。以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房产房屋和城市部件为基础库进行资源整合,扩展政务信息基础数据库领域,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供有力支撑。
3.推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交换共享。研究制定《永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编制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目录,加快推进市、县各有关单位政务服务内部业务办理系统与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对接,形成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加快与省级数据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数据资源集中归集和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无设定条件、可普遍共享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通过前置服务器、API等方式实现集中交换、充分共享;有设定条件的政务信息数据资源通过身份鉴别和访问控制实现有限共享。共享信息资源由数据使用部门向数据提供部门提出申请,数据提供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健全政务信息数据比对修正机制。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数据,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多元校核”原则提出数据校核要求,由数据提供部门基于“一数一源”数据采集原则进行核实修正,确保政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5、深化共享应用支撑。强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应用支撑,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彻底解决“二次录入”问题,实现“一号申请、一证通办”。
6、促进政务数据开放和公共应用。依托智慧永州政务云平台和“我的永州”(永州通)APP,建设全市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平台,通过卡数据汇聚、证照数据汇聚和服务汇聚,实现实名认证服务、卡服务、证照服务,让市民通过一个APP畅享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建立实名认证、电子证照、消息平台(消息)、互动平台(通讯录)、市民卡(虚拟卡)平台、市民服务平台(服务主页)、内容与资讯平台(头条)、搜索与推送平台、应用服务接入等体系;逐步集成智慧交通、智慧安全与应急、智慧教育、智慧食品药品安全、智慧医疗、智慧环保、智慧旅游等行业应用服务;构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逐步开放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等相关的各类数据,建立政务数据对外开放和鼓励社会开发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政务数据的创新应用和增值利用。
(二)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
依据法定职能,结合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工作,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具体行政服务事项,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加强事项标准化管理,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目录清单要素包含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等要素,全市范围通用;实施清单要素包含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编码、行使内容等43项全要素。实施清单分为市级、县(区)级(含永州经开区、管理区)、乡镇(街道)三个层级。事项梳理工作于2018年3月底之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优化流程再造。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依申请类权力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方式,让群众和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实现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一次上门或零上门,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实现办事“一次就好”。推进房产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网上协同办理,实行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涉及测绘配图、交易备案、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多个事项一体化办理,采取“一次取号、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网上缴费、快递送达”等方式,以解决办证大厅环节多、排队多、秩序乱、时间长等突出问题。2018年10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3、办事指南标准化。在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 完成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做到“指南之外无条件”。办事指南包括以下要素: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对同一层级和同一内容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梳理工作于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4、审查细则标准化。加快制定工作细则和流程规范等要求,做到“细则之外无关卡”。审查工作细则要素包括:基本信息、政务服务人员、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件制作与送达、决定公开、收费、咨询等。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5、办事结果标准化。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涉及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件、证照、证明和批文等进行全面梳理,推进纸质办事结果向全文电子化转化,编制公民、企业电子证照目录,逐步实现“法定结果之外无证明”,为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提供基础。(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建设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事服务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1、建设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形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进一步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加快推进门户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深度融合,做到数据同源、共享和统一发布;加快开发包括用户注册、用户管理、事项信息的发布、事项办理的触发、用户互动、办理过程和结果的查询、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网上政务服务门户系统;加快推进各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门户网站的改造升级和新建,不另行建设独立的政务服务门户。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2018年6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进一步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合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优化再造网上服务流程工作2018年4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中心、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3、推进事项网上办理。率先推进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集中办理、网上反馈。到2018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到现场勘验、监督、检查的环节外,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全流程网上办理率不低于40%。(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4、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系统,系统功能包括事项管理、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电子证照管理、网上支付、物流配套等基础功能和并联审批、多图合一、多规合一、多评合一等拓展功能。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提出个性化的功能需求,由市级统筹开发建设相关业务系统。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2018年4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5、逐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现有城乡网格化信息平台对接融合,基本实现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覆盖。逐步推动实现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电子证照库为基础的“一号”申请,以综合窗口设置和统一受理平台为支撑的“一窗”受理,以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体服务大厅等为支撑的“一网”通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2018年6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四)联动处置工作
1、整合升级12345热线平台。以“能整则整”为原则,进一步加大非紧急类热线的整合力度,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与各类热线的对接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市县两级平台的对接互联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城市网格化信息平台、城乡农村服务平台、县级综治平台等有效衔接,发挥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及时回应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随时办、就近办、“一次就好”改革中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建立“一次就好”改革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整合升级12345平台工作2018年3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2、健全政务联动处置工作机制。成立市政务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永州市政务联动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各联动处置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促进联动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五)推进实体大厅建设
1、提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配套设施,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规定,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各级政务中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大厅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为实现网上服务集中办理,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2、加快市级政务中心新大楼建设。智能化实体服务大厅。运用当前主流的云计算、移动互联及物联网技术,通过智能化设备的集成应用,为公众提供全方位、高智能、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提供数字化窗口工位系统、大厅智能引导系统、自助服务系统、排队叫号系统、样表展示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组织宣传动员(完成时间:2018年3月20日前)。制定《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完成实现、责任部门,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动员。
(二)重点突破,确保任务完成(完成时间:2018年12月底前)。以“一窗受理”改革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实现我市政务服务方式改革突破。根据方案有关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专人负责,按各自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表,每月报送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初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工作目标。
(三)巩固成果,全面加快推进(完成时间:2019年3月前)。针对工作推进工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加强研究,用于创新,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预定工作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成立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里的模式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具体对接方案,落实、完善有关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统筹使用,充分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运营管理。
(二)加强考核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并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各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按季度开展督查评估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加强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
附件: 永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任务工作清单
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3月8日
附件: 永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重点任务工作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 |
目标任务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
1 |
加强工作 协调督查 |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专项督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启动追责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一月一督查的要求,组织实施专项督查。 |
2018年 全年 |
市政府 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 |
2 |
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梳理、编制与填报工作 |
通过全省统一填报系统,完成市本级和县市区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并实现网上发布,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库。 |
2018年 4月底前 |
市编办 市政务 中心、 市法制办 |
清理优化前置条件、材料、环节、格式。取消无法定依据、无现实必要、已向前置部门出具的、本部门出具过的、可通过事中事后管理取得的、以及取消后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前置材料;取消一般性事项的领导审签环节和非实质性审查环节,确需领导审签的原则上在办事窗口现场办理;优化材料的提交方式和办理环节,按照能满足网上办理、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配置;维护更新好政务服务事项库前置格式材料示范文本和空白表格,可提供申请人网上网下引用。 |
2018年 4月底前 |
市编办 市政务 中心、 市法制办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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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前置证明材料或环节。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进行统一清理,制订政务服务事项需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逐步实现凡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或盖章环节不得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的工作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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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市政务 中心、 市法制办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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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信息资源梳理、编目 |
4月底前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查和部门自查工作,全面摸清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 6月底前部门对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僵尸”信息系统进行清理。 |
2018年 6月底前 |
市发改委、 市政务中心、 各市级相关单位 |
5月底前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构建统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构建全市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数据目录体系。 7月底前部门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元数据完成基础数据库所需的数据采集与上报。无条件共享类和有条件共享类信息资源均应无条件汇聚到市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全市提供共享。 |
2018年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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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部门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各部门原则上应将部门内部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集成平台”,并统一接入市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
2018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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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前完成与省级及县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构建多级互联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体系。 10月底前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按程序进行审核或测评后,接入市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交换。 |
2018年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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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智慧永州政务云和“我的永州”(永州通)APP,建设全市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平台,通过卡数据汇聚、证照数据汇聚和服务汇聚,实现实名认证服务、卡服务、证照服务,让市民通过一个APP畅享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 |
2018年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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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
加强与省级部门对接,充分利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资源,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支付、统一物流等,打通数据壁垒,做好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 |
2018年 6月底前 |
市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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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网络平台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网上评价、网上支付、自助终端办理,实现线下业务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加快"中国永州"APP升级建设,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 |
2018年 4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市编办,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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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电子证照库建设力度,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文件和电子印章的应用。建立电子文件和证照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各类审批业务系统、制证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支撑行政审批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大力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 |
2018年 6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市级相关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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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与城乡网格化平台、中国永州APP等对接工作。 |
2018年 5月底 |
市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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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程网办 |
全流程网上办理率大于40% |
2018年 12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市级各相关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实行证明类事项移动端APP办理。在完成证明类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将证明类事项纳入“中国永州”APP网上申报,通过快递送达的方式,实现异地零现场办理。 |
2018年 10月底 |
市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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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推进简易事项的移动端APP应用。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逐步将一些适用于个人应用的商事登记、机动车、出入境、治安、住房保障、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业务、会计资格证、犬只登记证等个人事项整合接入“中国永州”APP应用。 |
2018年 10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市级各 相关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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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建设 |
加快完成土建等基础工作,达到交付条件。 |
2018年 5月前 |
市经投公司 |
完成室内装修、大厅智能化建设,入驻新政务服务中心 |
2018年 10月前 |
市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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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政务事项办理 标准化 |
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据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推进“一次就好”事项办理标准化,制定我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就好”地方标准,形成《办理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 |
2018年 5月底 |
市编办、 市法制办 市政务中心 各县区人民政府 |
8 |
推进政务联动处置工作 |
加快“12345”平台建设及整合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出台《永州市政务联动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督查,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高效运行。 |
2018年 3月底 |
市政务中心、 市直相关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
9 |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继续精减行政许可事项,推进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瘦身”。行政许可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比率达到95%以上,与行政许可关联度较大或面向企业、群众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也要尽可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具备场地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动水、电、燃气、科技创新、旅游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
2018年 6月底 |
市编办、 市政务中心 各县区人民 政府 |
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流程优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主题式”政务服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企业登记制度、推进工商登记全过程电子化试点、推行证照联办。 |
2018年 10月底 |
市编办 市政务中心 市工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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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
明确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社会事务、公用事业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将受理和审批相分离,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方式,依托政务服务网进行资料共享和传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实现高效审批。到2018年10月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创造条件,争取有更多的板块进入“一窗受理”模式。 |
2018年10月底 |
市编办、市政务中心、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用地、施工许可、验收五个环节。立项环节由发改(经信)部门牵头,用地环节由国土部门牵头,规划环节由规划部门牵头,施工许可环节和验收环节按项目性质分别由建设、交通、水利部门牵头,由牵头部门“一门”办理,形成各审批部门协同审批和互动配合工作机制。到5月底前,各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审批部门分别建立并运行所在环节并联审批服务机制。要加快推进其他各类关联办理事项的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
2018年10月底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