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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24/2017-00411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17-09-04
名称: 中心机关党委《关于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专题报告》
文号 :    
中心机关党委《关于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专题报告》
2017-09-04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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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中心机关党委

关于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情况专题报告

 

根据市直属工委《关于做好市直机关2016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永直发〔2017〕1号)和中心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16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心机关党委5个党支部于2月初至3月中旬分别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  

中心机关党委对召开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开好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党委反复研究,认真征求窗口党员的意见建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要求。

(一)准备工作要充分。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一是要提前向中心机关党委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与指导。二是要组织党员进一步搞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三是要广泛开展党内外谈心活动,认真听取、交换各方面意见。四是要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督促党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二)思想交锋要积极。为确保高质量地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求:一是批评要认真。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准备好的材料做党性分析报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二是测评要具体。测评主要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理想信念、党员意识、宗旨观念、作风建设、道德行为、廉洁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内容进行,每一项内容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等档次进行评测。测评方式主要采取书面测评、领导点评、大家相互交换意见等方式进行。三是监督要有力。中心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支部,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三)整改落实要严格。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好个人整改措施,由各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督促落实,支部书记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开,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2月初至3月中旬,机关党委5个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按照规定的会议议程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一是由支部书记作为主持人,向会议报告本次组织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并就开好组织生活会提出要求;二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5个党支部先召开了支委会;之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批评意见。党员个人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督导点评。机关党委督导联系人对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指导性意见;四是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支部书记对会议进行了总结。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2月初至3月中旬,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是个人自评。每名党员都是对照党员标准、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评价,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二是党员互评。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三是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情况由支部掌握,上报机关党委;四是评议内容。主要内容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五是评定意见。由各支部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和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等次对每一名党员进行评定并签署意见。

机关现有党员75名,参加评议的党员72名,民主测评情况为“好”31名、较好44名、“一般”0名、“差”0名。

四、主要收获和不足

这次集中召开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一是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各支部正在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做出公开承诺,一项一项整改落实;二是通过自评和互评,使每名党员客观地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三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解决工作、思想上的问题;四是班子集体收获很大,各成员受益匪浅。

由于时间所限,相互间的批评还不够广泛;从主观角度剖析思想根源还存在提升的空间。

 

附件:1. 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2. 市政务中心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16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7年3月8日

 

 


附件1

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填报时间:2017年3月8日

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数(个)

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人数

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人数(个)

党支部平均查找问题数量(个)

党支部书记平均查摆问题(个)

党支部书记平均收到批评意见的数量(个)

民主评议中评为优秀的党员人数

民主评议中评为合格的党员人数

民主评议中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人数

民主评议中评为基本不合格的党员人数

给予组织处置党员人数

 

其中出党人数

 5

 72

 0

 4

 3

 3

 13

 59

 0

 0

 0

 0

 

 

 

 

 

 

 

 

 

 

 

 

 

 

 

 

 

 

 

 

 

 

 

 

 

 

 

 

 

 

 

 

 

 

 

 

 

 

 

 

 

 

 

 

 

 

 

 

 


附件2

市政务中心机关党委

关于召开2016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

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永组〔2016〕20号)和市直属工委《关于做好市直机关2016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永直发〔2017〕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中心各支部2016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

要按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必须在2017年3月中旬完成。

(一)准备工作要充分。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提前向中心机关党委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与指导。二是要组织党员进一步搞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三是要广泛开展党内外谈心活动,认真听取、交换各方面意见。四是要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督促党员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二)思想交锋要积极。为确保高质量地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求:一是批评要认真。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准备好的材料做党性分析报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二是测评要具体。测评主要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理想信念、党员意识、宗旨观念、作风建设、道德行为、廉洁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内容进行,每一项内容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等档次进行评测。测评方式主要采取书面测评、领导点评、大家相互交换意见等方式进行。三是监督要有力。中心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支部,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三)整改落实要严格。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好个人整改措施,由各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督促落实,支部书记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开,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中心机关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并点评,与会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间在2017年3月中旬完成。

(一)学习动员。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和党的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精神,加强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打牢思想基础。

(二)自我总结。每个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对照标准和评议内容,客观地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三)支委初评。各党支部根据党员自我总结、日常管理考核、群众反映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成绩和不足形成初步意见,作为党支部讲评的依据。

(四)大会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以下步骤开展评议:(1)通报情况。党支部书记通报说明民主评议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对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2)党员自评。党支部书记首先作自我总结,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党员应提交个人总结材料。(3)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带头提出具体批评意见。(4)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党支部委员会初评意见,结合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5)上级点评。到会指导的中心机关党委负责同志,重点对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要求。(6)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可视情邀请一定数量的办事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组织评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结束后,各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党员现实表现重点是党员日常管理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每名党员形成评定意见,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将党员评议结果报中心机关党委备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各支部应将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组织评定的重要依据,一般按以下原则掌握: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20%,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对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核实确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对不合格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超过40%的,应考虑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同时,有群众参与满意度测评的,凡满意票低于70%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满意票高于50%的,应考虑评为不合格等次。

(六)注重结果运用。充分运用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市委组织部、市直属工委和中心机关党委年度表彰的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各支部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升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要指定专人谈话,帮助教育改正。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依照程序严肃处置。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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